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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力(杨浦区司法局大桥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

  刘红力同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近22年,是一个比较资深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而且一直工作服务在基层社区和中小企业中。为社会的稳定,为社区的普及法制宣传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始终坚持在基层为中低收入的居民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每年要办理各类民事案件近百件,为企业催讨回各种债务上千万,排除不当占有居民和企业的房屋几十间。

  化解各类社区中的矛盾,为社区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刘红力同志始终工作在街道司法所内,帮助社区,街道人民调解员调解重特大不稳定事件。如一个居民小区着火,烧毁了十几家居民,为此不仅产生了纠纷,而且产生了不稳定因素。对此刘红力同志与街道综治办,司法所积极参与化解,帮困工作最后全部化解了纠纷没有通过诉讼把矛盾解决在小区内。

  通过诉讼化解了纠纷做好事。如有两个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是两个下岗职工在一个外地到上海销售酒类的企业工作,双方约定每年按销售额考核提成,四年发放奖励报酬,四年到了应该支付他们奖励14万元和16万元,但是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给于支付,而且一审,二审支持被告的抗辩,刘红力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其较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诉讼技巧以及积极认真的服务精神,通过申诉和抗诉及再审,得到了公正的判决被告支付这笔奖励报酬,使下岗职工真真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的法制更加深入人心,化解了纠纷。

  还有一位外来的女精神病患者,按法律规定是不能结婚,但是由于双方不懂法登记了结婚,结婚后,男方以监护人的身份把女方的工资和存款全部拿去所谓保管,嗣后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刘红力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抗辩撤销其婚姻,并得到了47万元现金和17万元的公积金及5万元的保险金,使精神病人和家属得到了安慰,为民做了好事。

  深入社区进行普法教育。刘红力法律服务工作者平时虽然工作很忙,年过六旬,但是还是走街小巷到社区居委给居民讲民法,民诉法,婚姻法,刑法,反家庭暴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街道妇联讲婚姻法和反家庭暴力法,要求妇女们有保护意识,遇到家庭暴力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投诉请求帮助等等。到老年协会讲老年保护法,要求老年人应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钱财和房产,怎样书写遗嘱和抚养协议,怎样处理好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等等,使老年人幸福度过晚年。还到司法所帮教部门对劳教劳改缓刑释放人员讲法制课,要求他们珍惜生命和自由,要求他们做讲文明守纪律的好公民,要自食其力,要为社会做出贡献。

  无偿为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做好对社会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许许多多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各种咨询服务,同时在接待中还平息对法律误解而产生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事件。

  多年来,刘红力同志一直扎根基层,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着自己“法律服务优,居民叫得应;维权尽全心,法治作贡献。”的诺言,默默地为社区的法治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