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劲松同志现任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作为一名军转干部、共产党员,他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带领中心全体干部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心系百姓为职责,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区域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近五年,普陀区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实现零投诉,收到锦旗188面、感谢信66封,区法律援助中心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标兵集体提名奖等荣誉。
一、回应百姓需求,夯实工作基础
他积极推动在全区建立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69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0个分中心和代受理点,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建立“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全区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开设周六法律服务窗口,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优化队伍建设,骨干律师队伍从最初的10人扩大到现在的83人;近三年来累计培训500余人次,有效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顺应时代发展,打造“智慧法援”
他积极指导建立法律援助网站、微信、APP,实现法律援助掌上查询、掌上申请、掌上办理、掌上监控,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他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公开透明的原则,整合资源,建立“阳光法律援助”机制,推行阳光公开、阳光申请、阳光监督、阳光宣传,让法律援助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知晓率,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
三、积极探索创新,提高案件质量
建立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机制和办案质量全程监控体系,实现“有案必评、有评必果、质量提升、群众满意”。率先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形成以法律援助为主、法律帮助为辅全覆盖的“普陀做法”,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负责撰写的两篇文章被《中国法律援助》杂志录用刊登于2017年第4、5期。
四、关注特殊群体,切实扶贫助弱
开辟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朱雪芹法律援助工作室”。五年来,累计办理案件25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十年如一日坚持每月进社区举办老年人维权法律咨询活动,对80岁以上老年人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撑起维权伞。开展“向阳花”未成年犯帮教活动,每月安排驻看守所值班律师进入监区举办专题讲座,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积极参与区域重大矛盾和群体性纠纷的化解工作,累计参与和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