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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军(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沈军同志长期工作在基层,对金山区社区民意相当的了解,其工作认真、踏实,不计较个人得失,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其在区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带领全体律师按照区局的有关要求艰苦创业,团结一致,刻苦钻研业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义和权威做了大量的工作。

  从2014年开始区局大力推进“村村有律师、事事依法行”工作,沈军同志率先与相关村居建立了法律顾问关系,同时建立上海绵维律师事务所漕泾镇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每周三上午领导信访接待日当天,带领所内律师准时值班。

  沈军律师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期间,为村(居)依法治理提供法律保障。既解决了漕泾镇基层法律服务缺失的问题,也建立起以工作室为中心、以法律顾问辐射到14个村(居)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沈军律师为漕泾镇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建议50多条。在村委会管理集体土地过程中,邀请沈军律师审核土地承包合同,向村干部和承包农户宣传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见证合同签订过程,依法维护村委会和种地承包户的合法利益,村干部和承包户都表示在律师见证下签订合同很踏实。漕泾镇东海村五组牧场1000平米30间房屋于1990年1月起被村民干某占用养猪,20多年来并未支付房屋使用费。2013年8月,东海村依照金山区政府有关规定开始依法整治不规范畜禽养殖,要求干某搬离牧场,一年多来仍然协商未果。2015年3月,东海村请律师介入提起诉讼,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达成协议,4月30日前先搬离南面第一排,5月20日前全部搬离,金山区法院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协议已全部执行。

  除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沈军同志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老人写遗嘱、及协议见证,为村居党建聚心堂法律服务点上法律课程也是常事。漕泾镇建国村夏某的丈夫年老体弱,须多次就医。夏某夫妇享受农保,无力承担医药费。夏某生有二子一女,女儿已出嫁,两个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肯承担医药费,多次调解也未成功。律师协助夏某申请并代理了法律援助,最终为夏某夫妇争取到每年3000元的赡养费,两人的医药费自付部分也由两个儿子承担。五是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不少村(居)干部群众表示,有了法律顾问后,村(居)干部提高了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小了。村(居)遇到矛盾纠纷积极咨询律师或请律师参与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少纠纷在基层就得到化解。同时,村(居)民增强了法治意识,知道“遇事找律师”,依法维权的方式和渠道变得丰富,信访和调解的也就少了。

  沈军律师也积极参加金山工业区周三的信访接待,从第三方角度为信访百姓提供政策及法律的解释,化解信访矛盾。近几年来,沈军律师参加信访接待不下100次。沈军律师带领律所律师和工作人员,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