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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东(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陈青东律师从2013年起担任金杜长三角管理合伙人,2016年当选长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所层面,在金杜上海分所领导班子和陈青东律师亲自指导及带领下,金杜上海分所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等综合实力在上海市名列前茅。荣获2015-2016年上海市文明单位,2015年,荣获2011—2015年度“上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在2016年业务收入突破人民币八亿元,纳税超过一亿,2017年业务收入10.54亿元,纳税1.52亿。

  个人执业层面,陈青东律师1991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1999年获中国证监会及司法部批准取得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以其丰富的经验为国内外诸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陈青东律师目前主要执业领域为外商投资、并购、合规、海商海事。陈青东律师在公司日常业务、合规审查、收购兼并、外商直接投资、海商海事等领域已积累了二十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长期担任多家著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陈青东律师还熟悉涉外诉讼和仲裁,办理了大量海上保险索赔、理赔和船舶碰撞案件。

  除了在业务上的出色表现,陈青东律师同时也承担了很多社会职务,包括上海市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浙江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和法科特班校外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亚洲法律中心顾问,上海市长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长宁区侨联常委,并在2017年被评为长宁区第四届领军人才、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个人所拥有的专业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处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工作能力、金杜平台所给予的整体性支持、广泛的社会关系能够起到的全方位推进作用等,都使得陈青东律师都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方面具有充分的优势,能够作为政府依法决策的智囊和参谋,协助政府在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大型活动法律框架设计、政府民事纠纷的预防与调处等各个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在新时代为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长宁区人大代表,陈青东律师律师利用许多业余时间,走进居民区进行基层调研了解百姓所需,对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同时走访相关政府机构,将民众的声音向上传递。陈律师认真参加人大会议,提出人大提案,踊跃参加讨论发言,敢于直抒己见,真实地、准确地反映基层状况,同时他密切追踪这些提案的落实情况,是否已得到承办单位的答复,是否已被政府职能部门采纳均做到心中有数。

  陈青东律师发挥长宁区人大代表的正能量,不忘重托,不辱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职,把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政策,传递给普通百姓,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有效沟通的重要桥梁,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为普通百姓传递心声,为民主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