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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徐华(奉贤区司法局庄行司法所所长)

  她,曾经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人称“孩子王”,也曾经担任过镇妇联主席、宣传科长,多年的工作经历练就了她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2005年5月,黄徐华调任到奉贤区司法局,从此,便踏上了司法行政工作征程,她从一个普通司法员做起,凭着自己对工作的执着追求和满腔热情,尽职尽责做好每一份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曾多次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嘉奖。现在,她是一名基层司法所的党支部书记兼所长,回顾这十多年来的工作,此刻的她,感慨万千!

  一、严以律己、模范带头是她对工作秉承的一贯要求

  她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对待工作,她坚持原则,模范带头,做到严以律己、克已奉公。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期间,她曾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嘉奖、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等荣誉称号。2015年,她荣获了“上海市司法行政标兵个人”光荣称号。

  二、熟掌技能、提升素质是她对工作坚持的不懈追求

  她善于学习、注重技能,注重提升业务素质。虚心向身边的同行学习、经常向法律专家请教、向书本学习……在面向基层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中,她都亲临现场进行指导和服务,真正做到把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送到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中去。

  她认真履职、主动配合,善于发现解决问题。在众多疑难复杂和突发、群体性纠纷处置中,她临危不惧、主动上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

  她求真务实、扎根基层,努力践行服务理念。经常采用“出诊”工作法,带领所内同志深入基层开展走访和调研工作,及时帮助基层解决疑难问题。同时,把党员“两学一做”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

  她有的放矢、因地制宜,注重夯实工作基础。经常采用以会代训、疑难纠纷会审,业务培训等方法,有力提升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立足创新、争先创优是她对工作恪守的坚定目标

  她万事敢为先,善于凝聚队伍,带领团队争先创优,出色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在任庄行司法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司法所先后获得了市“示范司法所”、市“巾帼文明岗”和区“文明窗口”、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近5年来,她带领司法所团队加油卯劲,砥砺前行,佳绩连连,连续3次获得区司法行政工作考核“优胜单位”嘉奖,司法所个人也有多人获得“优秀公务员”嘉奖。2017年,她所在的司法所又率先成功创建了“上海市标准化司法所”,得到市局表彰。

  她探究新方法,善于实干和务实创新。她牵头构建了庄行镇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在全镇建立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调解方式有效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胆尝试开展集中公益社区服务、书信帮教、“阿林”六必谈等安帮矫正工作新方法;立足实际开展新任调解干部“一对一”结对实践锻炼、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干部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有效开展“法治快餐基层行”、“三微普法、法润庄行”、““延伸平台效能,实现普法零距离””等系列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多项工作得到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的高度关注和专题报道,也得到了区、镇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人生何处不绚丽,她是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一朵铿锵玫瑰,绚丽绽放,魅力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