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瑛同志,1977年生,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99年进入徐家汇街道工作,2007年5月担任徐家汇司法所所长至今已有11年,她长期工作在基层司法行政第一线,心系群众、服务大局、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带领徐家汇司法所在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她本人不仅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徐家汇司法所也曾先后四次获得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上海市五好司法所、上海市优秀服务窗口、上海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
一、先“谋”后“定”,理清工作思路
作为基层司法所长,瞿瑛同志深知肩负的重任。因此,她讲大局、勇担当。深刻领会市区有关基层行政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以群众的需要为导向,在大局中谋划推进各项工作,主动担当,求创新求突破,本着为新时期司法行政事业担责,为百姓美好生活负责的使命感,积极进取,勇创一流。努力促进司法所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业务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现代化,率先创建成上海市标准化司法所,司法所的整体面貌形象和工作水准、服务能级得到大大地提升,为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自觉深入基层,热忱服务,大力调处矛盾纠纷
瞿瑛同志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中之重。组成了由街道大调解指导委员会,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警民联调工作站,各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工作站全覆盖的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确保了社区内“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二)要真正实现了“一般矛盾不出居委、疑难复杂矛盾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多年来,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000多件,没有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当而民转刑的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因调处不了调处不好而上交的纠纷。她还经常主动参与疑难复杂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在居民家、小区里、商圈内、动迁基地、施工现场等地方都曾留下了她的身影。徐家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肯定和好评,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依法治理,普法先行,积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
着力打造徐家汇街道“28爱法日”品牌活动。引入“百事通--法宝”第三方法律服务企业,创设了“28爱法日”活动品牌,形成了“爱法进机关”“爱法进校园”等多个活动系列。着力开拓法治宣传阵地。打造徐家汇公园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及“四个一”工程,即一个法治图书角、一个法治文化项目、一个法治宣传平台、一支普法队伍。着力推进互联网+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体系。建成由12348法网、7*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法治徐家汇”公众微信号等组成的全覆盖线下法律服务实体。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徐家汇街道被评为上海市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殷家角居委被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谁执法谁普法”的经验和创新案例在全区交流。
四、严格监管,真诚帮教,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
针对徐家汇地区纳管社区矫正人员人数多,情况复杂,外来人员外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多的现状,她带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同志严格落实材料衔接专递,宣告及时规范,外出迁居审批,日常活动汇报等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在安置帮教方面,她注重转换思路,拓展眼界、内展外联,多层面、多渠道整合资源,联合公安派出所、街道平安办、服务办、团工委、房地办、社会救助所、劳动保障所等职能部门,形成了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多位一体,高效务实的安帮工作平台和工作体系。多年来,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始终低于全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