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新时代上海司法行政人候选人(综合类)

刘琳(崇明区司法局向化镇司法所所长)

  刘琳,女,2010年进入崇明区司法行政队伍,现任向化镇司法所所长。工作以来,她秉持“务实为民、忠诚履职、真情服务”的工作态度,不断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绩,所在团队先后荣获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嘉奖、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标兵集体、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本人也荣获2017年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为民 砥砺自省

  每一项职能工作的开展、每一次专项活动的推进,她常常自省“工作是否务实”、“对象是否有需”、“群众是否受惠”,去除浮华与浮躁。2015年向化镇首批试点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同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站。看着崭新的场所、醒目的标牌、整齐的设施,却因为司法所人员不齐、工作量大的问题,服务站自建成以来无法正常发挥窗口服务功能,这让她感到了愧疚和压力。为了让公共法律服务站真正发挥作用而不仅仅是应付检查的摆设,她积极争取资源入驻,不断完善服务设备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形式,让公共法律实现了便民高效、“一门式”服务。同时她跨前一步,在各村建立服务室,在便民小店建立服务点,增设宣传栏、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实现了“家门口”法律服务。

  服务群众 柔情在心

  工作中,她随时要面对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她用一颗公心耐心细致地处理每一起矛盾纠纷,做到让群众满意。窗口接待中,她常常遇到愁容满面的困难群众,为了解决他们的法律难题,她热情接待并主动帮助群众与其他部门、单位沟通,为老百姓化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是老百姓心目中的热心公仆。面对弱势群体,她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帮助调查取证,维护合法权益。面对特殊人群,她坚持以“教育为本、帮扶为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体检,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灵帮教,针对特殊家庭子女,她争取在岛高校支持开展“春芽筑梦班”同伴教育,促进这些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修复家庭支撑系统。

  履职在肩 忠诚谋变

  调解规范成标杆。为改变农村调解工作中重化解轻文书、重经验轻专业、重情理轻法理的问题,她推进镇村人民调解规范化工作,争取区局和乡镇经费支持,配套进行文书卷宗和工作制度升级,加强工作指导,丰富学习培训,组建“社区调解顾问团”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全镇13个人民调解组织软硬建设不断规范,成为全区人民调解规范化标杆。

  执法规范零重犯。规范社区矫正场所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电子监管等手段开展矫正执法与管理工作,探索包括线上教育、主题教育、课外实践教育、心理教育相结合的多元化教育方式,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几年来,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无失控、无重犯。

  普法谋变赢口碑。与其它职能工作相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因其久久为功更显重要,需要司法行政人的每一个跬步才能走出千里之外。为改变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枯燥、内容空洞的问题,她搭建多样化法宣平台,从无声的报纸短信到有声的广播电影,从虚拟的网络到走村入户的巡讲,让法治的声音传到了田头巷尾。其中“青果法治校园行”、村居法治故事巡讲等更是受到了宣传对象的热烈欢迎,赢得了人气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