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不断完善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战略体系
2022-4-15 16:35 来源:东方网 作者: 蒋华福
编者按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围绕“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组织专家围绕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战略体系、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数据安全生态环境的构建等方面,深入阐述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政策措施。
(作者:蒋华福——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理事、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专任教师)
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通过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保持了我国国家安全大局稳定,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
一、转变了国家安全法治的战略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古往今来,人们以不同的方式研究和思考着国家长治久安的话题。为增强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的权威性、相对稳定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制定和实施了各种形式的攸关国家安全命运的大政方针,也都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基本法为支撑,以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依据宪法也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等规范国家安全事务活动的法律法规,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运行的合法性、有序性和系统性。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法治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依法治国也应作为国家安全治理的根本方式。构建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把安全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思考和布局,在发展战略中体现安全战略,在安全战略中体现发展战略。优化国家安全组织协调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监督体系等,系统规划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以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
基于国内外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成败得失的深刻认识,我们党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国家安全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国家安全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各重要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健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与安全是现代中国国家战略体系中两个重大战略目标,两者构成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这一辩证关系无论是在人类社会一般发展阶段,还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阶段,都具有普遍性。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导致影响和制约我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因素持续增加、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断变换。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既通过发展提升国家安全实力,又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思路、体制、手段创新,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同时,加强发展和安全形势分析和动态评估,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及时调整政策力度和重点,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
二、转变了国家安全法治的战略目标,构建大安全格局,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坚持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国家安全治理现代化过程也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与维护。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入新发展阶段,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必须构建新安全格局,既善于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又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
要加快制定各领域各战线国家安全立法,加强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的衔接协调,构建完备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静态的安全法律制度建设为国家安全治理提供制度依据。在立法中所重视的国家安全仍然集中在传统的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等领域,而在一些非传统安全领域以及国民安全领域,存在着比较大的立法空缺。如,要围绕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医疗诊断、自动驾驶、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要强化各领域各战线国家安全法律实施,推动国家安全实施体系的整体联动,构建高效的国家安全法治实施体系。改革开放以后,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动态的安全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司法等层面为国家安全治理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安全依法行政体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司法制度,强化各领域各战线国家安全法律实施。只有通过法律实施,才能将我们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安全治理的实际效能。
三、明确了国家安全法治的战略对象,坚持总体战,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法治作为规则之治,体现了人民对治国规律的理性认识,蕴含着人们普遍认可的价值准则,凝聚了社会多数人的共识,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科学方案。《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指出,要全面提升国家安全能力,更加注重协同高效,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国家安全法治是我国整体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安全法治治理能力是一种系统能力。必须提升以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为基础的总体安全能力,并落实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效果中。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
经济社会运行不是单一而是系统的,防风险要注重防范“风险链”,维护与塑造国家安全要以科学的“断链”战略斩断不同领域安全问题的连锁反应,从事后应急处置转变为事前风险管控。要以法制建设的目标和现实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加强国家安全治理体制优化、制度构建、机制创新和责任设置,设计让法律制度全天候运转的监督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源头治理、综合规划、过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要着力防范各类风险挑战内外联动、累计叠加,严密防范各种安全风险汇集交汇成风险综合体,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任何一个领域的重大风险如果防范不及、应对不力,就会传导、耦合、演变、升级,并与其他风险相互叠加与共振,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历史经验也表明,不论经济、政治、文化,还是社会、生态、国防、外交等,它们在国家安全体系中都占有独特的重要地位,都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在国家安全工作方面的重要体现。要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防控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
总之,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要在深刻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在伟大斗争中赢得胜利,就要以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的战略眼光把握国家安全,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要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当前,在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我们尤其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要实施国家安全法治战略转型与效能提升,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的新安全格局。
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介绍
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成立于2020年4月15日。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国家安全法律问题研究,不断壮大专家人才队伍,并组织了一系列课题研究、主题征文、著作翻译、论坛研讨、内刊出版等活动,力争成为有力服务于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的高端智库。